## 成交過戶步驟

一、付訂金

- 雙方議定價格:買賣雙方就房屋價格達成一致,買方向賣方支付訂金,賣方簽收訂金收據。
- 確定代書及辦理履約保證

二、簽約

- 確認雙方身份 :買方確認賣方的身份,及土地、建物權狀正本。若賣方是代理人,則需確認授權書、被授權人身份證。
- 達成契約 :買賣雙方就契約內容達成一致,進行簽約,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有制式版本,或由代書撰擬完成。
- 支付簽約款:買方將簽約款給賣方,前期支付的訂金可抵扣相應數量的簽約款,賣方可要求買方就剩餘款項簽立尾款擔保本票。

三、用印報稅及買方貸款找尋:

* 代書準備不動產買賣移轉公文書及報稅文件,請買賣雙方於文件上用印(賣方需為印鑑章,並提供印鑑證明;買方便章即可)。用印完成後即向稅捐機關報稅。
* 買方支付用印款(第二期款項)
* 貸款:若買方需貸款,則應於用印時決定貸款銀行(可請代書辦理),銀行收件、審查、估價對保、用印約2至3星期。

四、完稅
- 稅單核發後,代書通知買賣雙方應繳稅費金額,請雙方繳納稅方。
- 買方支付完稅款

五、過戶
- 代書將完稅稅單、權狀、雙方身分證件(影本)、不動產移轉公文書送至管轄地政機關,辦理移轉過戶。
- 如買方需貸款,並應將除貸款支付價金部分以外的價金補足。如不需貸款,應將所有買賣價金補足。
- 過戶完成,代書領取新權狀

六、交屋
- 結清費用:買方支付尾款(房屋貸款),賣方需結清欠繳稅費負擔(地價稅、房屋稅、水電費、瓦斯費、管理費、公共基金等稅費),買方支付賣方全部尾款或由銀行貸款匯入賣方帳戶,同時取回擔保本票。
- 房屋點交:雙方點交房屋、交付鑰匙予買方、並進行地價稅/房屋稅/水/電/瓦斯/管理費之分算,代書並將雙方文件點齊交還雙方。
- 實價登錄:代書於過戶交屋完成,即應向地政機關辦理實價登錄。

## 成交過戶注意事項

一、付訂金要注意
- 買方注意事項:簽約時訂金可抵作為部分應支付的簽約款,付完訂金後不能再殺價了,所以需要確定價格後才付訂金,約定簽約時間地點,支付訂金需按時簽約,否則訂金會被賣方沒收。
- 賣方注意事項:收訂金後不可再將房屋轉賣給其他人,否則需支付訂金額雙倍之違約金給買方。

二、簽約要注意
- 買方注意事項:簽約前買方需申請簽約當天的土地及建物謄本,注意坪數是否正確,或是否有限制登記(如假扣押、假處分等)尚未塗銷,土地使用分區是否為住宅區、工業區等問題,特別注意賣方銀行抵押設定金額多少,以作為支付各期價款的依據。簽約時,本人未能出面的,可由代書(591代書)代理辦理。 未成年人(未滿二十歲且未結婚者)應由法定代理人出面簽約。 關於契約書內必須以數字訂明者,如坪數、金額、持分等記載,應儘量以國字大寫為宜。 注意立約日期有無填寫、文字更改處有無雙方認章,簽約書如為兩張以上,應於騎縫處雙方蓋章等。
- 賣方注意事項:賣方可要求買方就剩餘款項簽立尾款擔保本票。 若自己不能親自前往簽約需事先準備好印鑑證明及代理人的授權書。

三、用印要注意
- 買方注意事項:交給代書或其他辦理人的證件,要請代書或辦理人簽收,未用完時須一併退回。
- 賣方注意事項:不同類型的土地增值稅申報時間長度不一樣,土地增值稅自用件(約20個工作天核發稅單),土地增值稅一般件(約7個工作天核發稅單)。 交給代書其他辦理人的證件,要請代書或辦理人簽收,未用完時須一併退回。

四、完稅要注意
- 買方注意事項:
要保留完稅的收據以備後用。
- 賣方注意事項:
要保留完稅的收據以備後用,除了過戶所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外,若有欠稅,也應該主動繳納完畢,才不會耽誤過戶的時間及影響買方付尾款的時間。

五、過戶要注意

- 買方注意事項:雙方依實際交屋日按天數比例分擔計有:水、電、瓦斯費、房屋稅(住家:房屋現值×1.2%,營業用途:房屋現值×3%, 非住家非營業用途:房屋現值×2%)、地價稅(自用住宅、國宅、勞工住宅:公告地價總額×0.2%,私有一般、營業:按公告地價總額累進計算×1%,工業用地:公告地價總額×1%)至管理委員會確認賣方是否仍有欠繳管理費。
點交時應檢視房屋有無漏水或其他瑕疵,附贈設備是否與契約簽訂相同,交付之鑰匙是否正確等。
- 賣方注意事項:賣方應在交屋時將屋內除標明給買方外的所有家具等清理完畢,否則買方可將這些東西當垃圾清理,並要求賣方支付清理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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